| 共有留言[419]条,10条/页 |
页码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 |

游客
|
工作分配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10 10:56:42 |
贵公司领导: 您好,我是兰州交通大学的2010届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生,已与贵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今年毕业设计我的选材是《110kv高速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的研究与设计》,除了这些,每天还坚持学习与铁路相关的书籍(电力牵引供变电技术,铁路接触网等)和资料。咨询一下我会具体被分配到哪个段? 期待您的回复! |
| |
|

胡云龙
|
青川竹园咋不停车?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9 0:54:45 |
| 青川县竹园坝站原每天有快慢车各一趟停靠,现快慢车都不停了,原因是什么?当地老百姓出行非常不方便,议论很多! |
| |
|

游客
|
助工考试,我在成都铁路局的第一课啊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7 7:04:01 |
| 麻烦问下具体助工考试时间!在哪里考?谢谢~ |
| |
|

游客
|
|
乙肝病毒携带者 入职体检 乙肝五项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5 21:38:46 |
尊敬的站长: 你好!卫生部于2007年与原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但据已经在贵局工作的师兄说,贵局在入职体检仍然检查乙肝五项!2010年卫生部、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请问,贵局在2010年及其以后的入职体检中还检查乙肝五项吗? |
| |
|

游客
|
|
招聘询问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4 14:12:59 |
| 请问贵局今年还有车辆工程(本科)的招聘计划吗? |
| |
|

游客
|
|
呼吁呼吁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4 10:20:14 |
| 首先明确一下身份,我是去年10月份与成都局签约的10届本科毕业生。我呼吁大家相信成都局,既然已经签约了那就不要再动摇了。很多问题不是听别人说的,而是需要自己亲自去感受。 我经常关注这个网站,看到某些同学的留言,感觉很无语。 水深水浅,那是需要自己去感受的。 |
| |
|

游客
|
|
成都铁路局人才开发交流培训中心是什么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1 21:55:55 |
| 站长您好,我是中南大学2010年毕业生,于09年十月份贵单位签了合同,但是盖的却是成都铁路局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的章。 请问为什么盖的不是成都铁路局人力资源部的章? 成都铁路局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是不是成都铁路局以外的中介机构? |
| 站长回复:成都铁路局无人力资源部,成都铁路局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是代表成都铁路局对外招收毕业生的唯一机构 |
|
|

游客
|
|
关于想读在职研究生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3-1 0:11:47 |
尊敬的站长,您好! 我是09年入路的一名工务系统的本科生。接受了4+1的培训后,觉得在这个铁路高速发展的时代,自己所学还不够多,想去读铁道工程专业的研究生。在毕业后,我愿意继续回成局工作。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可行性。我好准备考试。是否必须辞职自己去读还是签定社么协议去读在职。等待您的答复。谢谢! |
| 站长回复:回复内容今年1 月在学校培训时,曾给大家介绍过有关读研事宜,请你到段上劳人科咨询。 |
|
|

游客
|
|
咨询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2-5 14:52:08 |
看了看学长的留言,感觉很迷茫,不知道以后何去何从,怎么与人想的就差那么远。 请问什么时候2010届毕业生才能知道自己被分配的那个段了?我们怎么查自己被分配的结果?什么时候正式上班? |
| 站长回复:回复内容今年五月下旬、六月上旬,各位同学的分配单位会明确。同学们在7月份取得毕业生后就可来路局人事处报到,我们在六月初会正式发布有关报到须知,请大家届时关注。 |
|
|

游客
|
|
考试
|
发邮件 发表于 2010-2-2 15:38:10 |
| 助工考试资料发不发 |
| 站长回复:回复内容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考试的资料,请大学到各单位教育科前去咨询即可。 |
|
|
|
| 共有留言[419]条,10条/页 |
页码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 |